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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之窗

松阳县纪委首次试行违纪案件公开审理


   松阳县纪委在制定出台《中共松阳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公开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以及《审理组制度》、《审理员制度》、《监督员制度》等配套制度的基础上,慎重筛选案源,于近日公开审理了松阳县第二中学3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,这是该县纪委首次引入公开审理机制,对纪委审理违纪案件开展的一次新尝试。
   此次案件公开审理分为审理调查、辩论、审理组评议三个阶段,并在审理调查阶段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当场进行了举证、质证和认证。同时赋予了被调查人助辩权、申辩权和最后陈述权,充分保障了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。整个审理过程在监督员、旁听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进行,提高了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,确保案件审理做到公平、公正。该县部分乡镇和部门的纪检书记、纪检组长共30余人参加了旁听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审理现场

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雷春梅参加公开审理会

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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