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县纪委决定在西屏、象溪、斋坛、枫坪4个乡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,标志着此项工作正式启动。
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原来村级组织的基础上新增设的一个机构,是与村党支部、村委会并列的第三个权力组织,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授权,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。其主要职责是接受群众投诉、举报,对村务及村干部的公、勤、廉等情况实施监督。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是我县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,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,对创新村级监督机制、促进村级民主管理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。
县纪委要求4个试点乡镇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工作,每个乡镇各选择2个行政村,在6月上旬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。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,县纪委明确各试点乡镇做到“四要”: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,统一乡镇、村干部及村民思想,提高认识,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;二是要选好试点村,重点选择有大额资金使用、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的村,特别要把矛盾比较突出、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的行政村列入试点范围,逐步扩大工作面,确保稳妥有序地推进;三是要制订操作流程,结合实际,提出切实有效的村监委会选举办法和工作制度、流程,保障试点工作有效开展;四是要加强跟踪指导,县纪委、试点乡镇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,乡镇纪委要进行全程跟踪,及时发现问题、总结经验,反馈信息,为全面推行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奠定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