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县人民政府纠风办《关于印发<松阳县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评选办法>的通知》(松纠办发〔2007〕3号)精神,在前阶段全县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经县直各主管部门考评和推荐,县纠风办审核,现确定12个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为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候选单位,现将投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活动参加评选的候选单位为12个,(候选单位排序不分先后),最后选出县级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 8个。
二、投票分《新松阳》报纸投票、“松阳政府门户网站”或“松阳廉政网”:http://jw.songyang.gov.cn、网络投票2种方式进行。
1、《新松阳》报投票:在9月27日的报纸刊登松阳县创建“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”候选单位有关信息及评选选票,由投票人填写邮寄或送县纠风办(设在县纪委党风室)。每次投票均需选满8个候选单位,多选少选无效,复印选票无效。
2、网络投票:投票人通过“松阳政府门户网”或“松阳廉政网”进入“松阳县群众满意基层站所(办事窗口)评选”专栏后,选定候选单位,输入投票人姓名、身份证等信息后,按“提交”按钮投票。每次投票均需选满8个候选单位,多选少选无效(同一IP地址投票最多投10次)。
三、投票时间为9月28日零点至10月12日零点,报纸选票邮寄以邮戳为准。网络投票以网站公告为准。
松阳县人民政府纠风办
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