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地来松阳投资商,经过松阳收费站要收取过路费,而他们的私车根本不经过"过境公路",现在交通部门给他们发通行证,收取工本费20元.而前期来考察的企业只能先付过路费. -.*wR`(
对于普通群众来说,从丽水打的到松阳县城,也要多出20元跟本没有享受过的过路费。请交通部门能否给客商和普通群众一个解释
松阳县交通局答复:
50省道收费站是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“四自”工程50省道松阳段收费车辆通行的复函》(浙江政办函[2001]78号文件 )批准进行收费的。根据浙江政办函[2001]78号文件规定,凡经过50省道松阳收费站的机动车辆都要根据标准收取通行费。 }% n <?;d
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车辆按照松阳县政府(松政办抄告字[2004]26号)抄告单的要求免收通行费,是为配合县委、县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,优化投资环境而采取的一种优惠政策。(2006年6月26日)
6VA2006年6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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